问题 |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一般包括了对被拆除房物业价值给予的适当补偿、为搬迁临时安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以及因拆迁而带来的停顿生产经营活动的损失的补偿等等。
对于上述补偿形式,可以选用货币补偿或屋地产权调换两种方式。 在确定房屋价值的补偿时,其数值不能低于自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起到现在这一时间段内,与被征收房屋类似的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 而各类不同的补偿标准则可能因为地域差异、住房性质及其他因素的影响而有所区别。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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