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市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有几种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城市拆迁中,对于房屋的补偿通常涵盖以下几类方法:首先是以货币形式进行补偿,这主要是依据被拆迁房屋所处区域和市场上的具体评估价值来计算出相应金额,从而进行补偿;
其次则是采用房屋产权调换的方案,房屋产权管理机构将提供与被拆迁房屋价值相当的安置房,以便与被拆迁房屋进行产权交换; 最后是综合运用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手段,实行货币性补偿与实物性补偿相结合的方式。 这种方式旨在通过货币补偿为被拆迁者提供足够的资金,使其能够购买到合适的新居; 而房屋产权调换则保证了被拆迁者在拆迁后仍能拥有稳定的住所。 然而,具体的补偿方式及标准会因地区政策以及实际情况的差异而有所区别。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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