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是否有补偿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拆迁的相关赔付事项如下所述:
首先是针对房屋本身的补偿费用,其具体数额会依据被拆迁房屋的建筑构造与使用年限做出划分,采用每平方米单价的方式进行计算; 其次是周转补偿费,按照被拆迁房屋内居住者的生活环境状况进行定额,根据居民人数每个月来给予一定的补助; 再者便是奖励性质的补偿款项,这部分金额需由地方政府结合地区实情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综合判断后决定,拆迁建设方必须严格遵循并执行相关规定,不可自行更改任何内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