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有哪些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在进行征收时,其补偿标准通常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对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 其次是针对搬迁过程以及临时安置所需产生的相关费用的补偿; 最后则是针对由于房屋被征收而导致的生产力下降及营业收入减少所带来的经济损失的补偿。 关于房屋价值的补偿部分,其金不得低于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与被征收房屋相似的房地产市场价格。 至于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则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给予合理的费用支持。 而对于因征收房屋而引发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则需要依据房屋被征收之前的经营效益、停产停业的持续时间等多重因素综合考虑后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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