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无户口房屋被征收,应如何补偿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农村拆迁通常包含两方面,即原有住房的赔偿金以及由于您的户口性质决定的户口赔偿款。
若您为非农户口,说明您并未成为该村集体的一员,无法获得相应赔偿。 拥有农业户口的人士可以获取安置补助,而无此户口属性的人士可能无法享用。 即便有人将户口迁回农村,亦会保留非农户口次序,依旧无法得到安置补助。 因为涉及到集体土地房屋的拆迁问题,这一系列操作都需要依照《土地管理法》来完成。 按照该法例,农业户口人士应有权享用安置补助,而非农户口接受者通常并不具备农村村民身份,自然无法享有农民的相关权益,所以他们往往无法获得农业户口的安置补助。 对于这种情况,通常以实物形式(如安置房)作为安排,但非农户口人士在此环境下只能得到货币赔偿,而不能得到安置房。 因为目前的户籍制度限制了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之间的流动性。 特别是在购屋领域,无论城市还是农村,有着非农户口的人无法购买当地房屋,而且就算通过某种管道在乡村购买的地产,也不会受到严格法律保护。 若是面临拆迁,非农户口的利益待遇无法与农业户口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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