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证无房屋拆迁是否有补偿,应如何申请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无证房与无农宅的迁拆补偿问题,一般而言作为集体的一员是享有相应补偿权益的,确切的补偿办法需参照当地有关征收补偿规定进行具体锚定。
依照典型状况来看,农村住宅用地如被征用,政府通常会给出两部分的补偿,即土地补偿以及附着于土地上的物品损失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农村宅地原本由集体拥有,因此土地补偿部分理所应当划拨给村集体; 反之对于房屋等土地附着物则属于农民个人产权,这部分损失将由农民本人担负。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土地补偿形式有两种: 货币赔偿以及实物更改赔偿。 在涉及宅基地面临迁拆时,若为集体一员且接受统一居住安排的,一般会根据家庭人数及原先的宅基地使用权大小来提供新的安置面积补偿,若原宅基地上并未建构筑物便不会有地上附着物赔偿。 然而,毕竟宅基地本就是集体对其成员免费提供的建设用地,所以并不排除会出现没有建筑却不予补偿的情形,最终的补偿明细请以各地地方政府所公布的专项赔偿公告为准。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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