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西城市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界定具体可划分为如下三个方面:
首先,补助房屋补偿费用亦或是重置费用,此款项的主要作用是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人士进行经济层面的补偿,通常会依据被拆除房产权属人的实际损失状况,并结合被拆迁房屋主体结构及折旧程度来划定档次,最后以每平米的固定费用进行计算; 第二,关于因拆迁而产生的临时迁移补贴费用,这是为了解决受拆迁影响的居民在短时间内所面临的生活难题; 最后,奖励性补偿费用,它通常被用来激励那些积极配合拆迁工作的房屋业主们。 拆迁补偿形式同样可以区分为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以及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类,最终的赔偿金额都是基于中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以及现实条件所确定。 就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而言,其赔偿金数额是以房屋所有权证中登记显示的建筑物面积以及被拆迁区域周边市场房产估价为准则,以此作为基数进行计算得出; 而对于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拆迁,赔偿是基于宅基地使用权或者建设使用权利证书以及国土部门房屋测量数据计算出具体的拆迁补偿数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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