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不续签时,补偿标准应如何确定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补偿费用(即“房屋重置费”)的部分,主要是用于弥补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经济损失,具体则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建筑结构及折旧程度进行区分,并依据平方米的单价来计算相应数额。
第二大项为周转补偿费,其作用在于补偿那些因拆迁而需要临时居住或者寻找临时住所的被拆迁房屋住户的生活不便之处,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家庭成员数量,按照月份给予相应的补助。 至于最后的奖励性补偿费,主要目的是为了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以及自愿放弃某些权益,自愿迁往郊区或者选择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等。 值得注意的是,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各种标准,将由地方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加以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