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拆迁的赔付金额是多少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们将彻底执行对被征收方的补偿工作。
对于违反法规且超出许可时限的临时建筑物或构筑物,我们既不会进行补偿,也不会进行拆除; 不过当这些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合法存在时间尚无超过许可期限时,我们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予其相应的补偿待遇。 在补偿措施方面,我们承诺采用经济补偿手段与复地置换房产方式相结合的方式。 至于货币补偿的额度,我们将会考虑到被征收房屋的地理位置、使用属性、规模及其他诸多影响因素,然后运用房地产市场的全面评估结果来做出合理估计。 我们深知,对于经济补偿的具体办法,不能脱离当地实际情况,因此我们会在遵循地方相关法规的前提下制定专门的细则。 我们对于以非公益事业为目的所建造的附属物品,所采取的措施是不予进行实物产权置换,而是通过货币补偿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如若涉及到公共利益或市政规划方面的需要,我们将竭尽全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城市规划的要求,协助业主进行建筑改造,或者选择货币补偿的方式来实现我们的承诺。 在涉及租户租赁的房屋拆迁中,如果被征收人与房屋承租方已经解除了租赁协议,或者被征收人对房屋承租方完成了妥善安置,此时我们才会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将妥善地为所有被征收人都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住房,以便于他们的安置。 在面对所有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时,我们会向相关部门申请特殊程序,并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确保公证机关对于重点对象进行了充分的证据保留,以确保整个过程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对于尚未设定抵押权的房屋,如果涉及到这部分房屋的拆迁,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的担保规定来进行处理。 作为拆迁方,我们有义务为房产邸主或房屋承租者提供搬迁补贴费用,并且在过渡期内,如果被征收人或房屋承租者自己安排好了住处,我们同样提供临时安置补贴; 而如果被征收人或房屋承租者选择使用我们提供的周转房,那么在此期间我们将不再提供任何形式的临时安置补贴。 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或者给业主带来困扰,我们将会严格控制过渡期的长度,并且敦促周转房的使用者及时迁出周转房。 如果此次工程导致了非住宅类房产的停厂或停止经营,我们愿意提供适当的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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