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南市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对于草房,我们依照每平米1900元的标准予以赔偿;
对于砖瓦房,则按照每平米2400元的价格予以赔偿; 而对于捣制或是预制砖混结构的房屋,我们将按照每平米2800元的标准支付赔偿费用; 至于楼房,若超过两层,我们会以每平米3300元的价格予以赔偿; 最后,地上或是地下的各类附属物,我们都会按照相等价值的方式进行赔偿。 同时,如果需要异地安置,我们还会为每个家庭提供不低于2万元的补助费用,其中包含宅基地,配套设施,以及租房的相关费用。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级或是县级人民政府,应对受征收方给予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的补偿: (一)针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进行补偿; (二)由于征收房屋而导致的搬迁,暂时居住场所的安置补偿; (三)由于征收房屋而导致的生产,经营活动减少的经济损失的补偿。 在此基础上,市级或是县级人民政府应出台相关的补助和激励政策,以对被征收方提供更多的支持。 3.被征收方有权利选择是否接受货币补偿,亦可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进行赔偿。 如果被征收方选择了房屋产权调换的方案,那么市级或是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相应的房屋供其调换,同时计算并结算清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以及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之间的差额。 关于旧城区的改建,如果是征收个人住宅的话,被征收方若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那么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级或是县级人民政府,也应提供改建地段或是就近地段的房屋。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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