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能否住人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房屋补偿费用(亦称房屋重置费用)主要是为了弥补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经济损失,该费用将依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特点及折旧程度进行分类并根据每平方米的价格来计算。
2、周转补偿费则是针对被拆迁房屋住户们在临时居住房或自寻临时住所过程中所面临的不便,以临时居住环境的优劣程度为依据,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家庭成员人数每月予以相应的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旨在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部分权利自愿选择迁往偏远市区或不再请求拆迁单位分配住房等,该项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其自身实际状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来决定。 根据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和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本来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本。 在做出房屋征收决策的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提供的补偿内容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本身的补偿金额; (二)由于征收房屋导致的被迫搬离以及短期内的临时安置所需的补偿费用; (三)由于征收房屋而带来的生产设备停止使用以及经营业务停滞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的补偿款。 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制定详细的补助与奖励方案,以向被征收人提供适当的补助金和奖励金。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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