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树木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房屋拆迁时,应支付相应数额的补偿费用,具体包括:
1.房屋补偿费用(又称为房屋重置费用),主要用以填补被拆毁房屋所有者所受到的财产损失,这部分补偿的额度是依据被拆毁房屋的构造以及其折旧程度而定,通常按照每平米的单价来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这是为了补偿那些因为被拆毁房屋而需要临时寻找居住地点或者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居民所带来的生活上的困扰,其数额的计算方式是按照被拆毁房屋居住者的人口数量,以月度为单位进行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其主要目的在于激发被拆毁房屋居住者的积极性,鼓励他们主动参与到房屋拆迁工作中,自愿搬往离主城区较远的地方或者选择不接受拆迁单位提供的安置住房等。 关于各个项目的补偿标准,将由当地政府部门依照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定。 至于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计算公式,可根据“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及“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这两个关键要素来设定: 房屋拆迁补偿价格=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总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对于接受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而言,他们应对被征收人给予以下补偿: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由于征收房屋所导致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为征收房屋所带来的停工停产损失的补偿。 同时,各级人民政府也必须制定相应的补助和奖励办法,以便对被征收人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并激励他们参与到房屋征收过程中去。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