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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征收封闭时间是否具有时效性
分类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执行房屋征收事宜时,有一项时效性的限制条件,即房屋主管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最长期限不应超过一年。
关于这点,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赋予了房屋征收部门告知相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应手续的责任与义务,具体要求则是采用书面形式通知。
此份通知书中须载明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期限,但最长均不可超过1年。
同时,房屋赔偿标准是基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以及当前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的。
对于城市中的国有土地上进行的房屋动迁,其具体的补偿金额会以房屋所有权证书记载的建筑面积及该区域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作为参考依据进行计算;
相对而言,如果涉及到的是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动迁,其补偿金额则会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者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提供的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来核算。
最后,谈谈征地补偿款的分配规则。
主要体现出三大原则,包括“民主议定”、“合法性”与“平等性”,更进一步地强调了“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和谐统一关系。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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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4:4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