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后多久能拿到补偿款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拆迁补偿款应于被拆迁户搬迁前全部到位,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基本原则。
这乃是拆迁工作的重中之重,不容有丝毫违背。 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若被拆迁户选择货币安置的补偿方式,则签订货币安置协议之后,待拆迁项目启动之前,款项将如期支付; 而若被拆迁户选择房屋置换(赔偿安置房)方式进行补偿,同样是在签订房屋安置协议之后,拆迁项目启动之前,将一次性支付1至2年的过渡费用。 倘若在1至2年后安置房尚未交付,则需按照协议约定再度支付过渡费用。 此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内容执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