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中楼房应如何补偿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须确保不低于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日当天所面临的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水平,这一点是根据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据此进行评估和确定的。
2.由于征收房屋导致的搬迁以及暂时性的居住场所安置所需的费用,也必须给予相应的补偿。 3.而对于因征收房屋而导致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期间的经济损失,也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十九条第一款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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