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停产停业补偿期限如何确定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任何城市规划及基础设施改造的拆建过程之中,停产停业期限的确立无疑都是至关紧要的环节之一。
依照惯例,对于那些选择接受货币补偿方式的企业或个人而言,停产停业的期限一般会被定为六个月; 而对于那些选择产权调换模式的受影响者们,其停工停产的时间则应计算从他们实际发生搬迁行为的日期开始,直到关于产权调换房屋交付的书面通知到达为止。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厂停工停产一年多不宣布倒闭员工该如何做工厂停工停产一年多不宣布倒闭,员工可以投诉,具体如下:向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局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出面解决;申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解决;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院判决后强制执行或者参与破产分配。倒闭工厂在破产清偿中企业应按规定的清偿程序,先支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员工的安置费用,应该从破产工厂依法取得的费用中拨付,不得有少补偿或不补偿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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