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拆迁款打到公司指定个人账户可以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及到企业拆迁的补偿款项问题,法律明确规定其不可流入私人账户。由于与企业达成拆迁协议的主体应为该公司,根据国际惯例,此笔补偿款通常只会在企业账户上进行打印记录,而非在个人账户上出现。若未能依照约定执行,则可能意味着该公司并未实际收到拆迁款项,此时,公司有权向相关部门索取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拆迁款。在城市改造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房屋拆迁,无疑会给所有被拆迁者带来一定程度的财产损失。为了确保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拆迁方有责任对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受托管理人和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业管理者)提供相应的补偿。赔偿对象既包括自然人也涵盖法人。具体而言,房屋拆迁补偿可分为产权交易补偿、价格补偿以及产权交易补偿与价格补偿相结合等三种方式。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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