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款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拆迁补偿金一般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所获得的赔偿项目涵盖了诸如被拆迁房屋价值及其搬迁补偿、临时性位置变化补助或是其享用周转房、以及因生产活动暂停或关闭而产生的补偿费用等多个方面。 在此情况下,被拆迁人所获取的拆迁补偿款归属于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由未实施单位受托授权下,按照我国有关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的相关规定与标准发放的额外补贴,此种情形免除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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