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维权拆迁找谁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房屋拆迁维权问题,我们可以采用以下三种方法进行解决:
请求行政裁决、寻求行政或者司法强制执行以及展开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程序。 首先,被拆迁方有权通过向同级别拆迁管理部门提出裁决申请,以期获得公正合理的裁决结果;然而,如果在裁决之后,相关当事人仍然感到不满,他们将可以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次,关于第一项提到的补偿协议事宜,若被征收人对于补偿决策心存疑虑且持有异议,他们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综观以上论述,要成功地维护自己在拆迁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就必须找到适宜的执行机构或者部门,并且结合实际情况,审慎选择和采用相应的法律手段加以应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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