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过渡费的标准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拆迁过渡费的标准:
住宅房屋逾期不足6个月的,按月增加0.5倍补助费;逾期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按月增加1倍补助费用;逾期超过1年的,按月增加2倍补助费; 生产、经营用房按拆迁协议或评估机构的标准照发;如逾期一年以上的,则每年加发一次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