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没房产证如何公证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房屋拆迁协议公证由拆迁行为地的公证处管辖。
2、申请办理房屋拆迁协议公证,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应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代管人、管理人应提交代管权或管理权资格证明。 (2)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或其他代理权资格的证明。委托行为不在本公证处辖区的,其委托书应经委托行为地的公证处公证。 (3)县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发给的房屋拆迁许可证。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权的,还要提交土地使用权证。 (4)被拆迁物的产权和使用权证件、现状及登记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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