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征收营业房如何认定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讲,营业房有以下几个认定标准:
1、被拆迁房屋具有房屋所有权证。 2、被拆迁房屋被认定为非住宅房屋。 3、有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营业地点为被拆迁房屋。 4、拆迁前被拆迁房屋实际用于生产经营。 5、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出具纳税凭证。在实际操作中,有很多是在拆迁前用于实际经营,但是证照不全的,一般情况下也可以认定为经营用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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