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市房屋拆迁估价多少1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一般情况下需要根据评估才能确定。比如房产的评估价格与市场价格确实会相差一些,但一般来说相差不是特别大,应该是控制在了5%以内。房产评估,一般是由专业的机构与房地产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来负责的,他们有专业的技术,有专业的考察团队,能给出最准确的评估价格,一般的情况下与市场价相差无几。绝大部分的房主都会认为自己的房子最优秀,所以自己的房子应该卖高价格,往往会与评估价有很大的出入,相差10%乃至20%,也都是有可能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拆迁房屋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所以对评估结果不满意时,可以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评估不服的,可申请重新鉴定。
2、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
拍卖财产经过评估的,评估价即为第一次拍卖的保留价;未作评估的,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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