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宅基地赠与合同能否撤销 |
分类 | 征地拆迁-宅基地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典》规定宅基地赠与宅基地赠与合同能撤销的具体情形如下:
1、重大误解签订的宅基地赠与合同; 2、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了宅基地赠与合同; 3、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宅基地赠与合同; 4、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宅基地赠与合同; 5、法定其他情形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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