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土地强制征收程序 |
分类 | 征地拆迁-土地征收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征收土地公告; 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方案、安置补偿方案并予以公告; 6.报批征地补偿方案; 7.批准征地补偿方案; 8.土地补偿登记; 9.实施补偿,交付土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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