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在当地起诉异地的保险公司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敬请您严格遵循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撰写一份格式严谨、内容详实的民事诉讼状; 其次,依法选择并前往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办理起诉事务,并向该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第三步,按照人民法院的告知事项,准时参加并积极投入到诉讼过程中; 最后,若对初次审理的判决结果或裁决令存有异议,应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天内,或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提请上诉审级别的人民法院或者至上一级的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同时将上诉状提交至原审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 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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