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上货物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遇车上贵重物品遭受损害的情况,保险公司通常不会提供赔偿保障。
但是,若此种损伤源于交通事故导致车辆之外的财物受损,则侵权责任人有义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此过程中,若已购买相关保险产品,则应由保险公司在其限定的额度内承担赔偿责任,而超过该额度的部分则应由侵权责任人自行承担。 此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被保险机动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并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和其他受害者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将依照法定程序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 首先,保险人对货物的毁损或灭失进行理赔的前提条件是投保人已经为货物购买了货物保险。 若投保人仅为货车购买了保险,那么对于车上货物的毁损或灭失,保险人将无法提供理赔依据。 其次,若投保人已为运输中的货物购买了货物保险,保险人将根据所购买的货物保险类别、货物保险的具体险别、保险金额以及货物毁损或灭失的具体原因和程度等因素来确定是否进行理赔,同时还需明确理赔的具体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五条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为了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未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第六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在审批保险费率时,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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