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货轮搁浅是不是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这两项术语,我们需要加以明确区分。
船舶搁浅属于保险公司所承担的在海上出现的风险,然而船舶座浅却是被列为保险责任的除外责任范畴内。 所谓座浅,即是当船舶在停靠码头过程中,由于受到潮汐变化或者船舶装载不当(例如超负荷)等因素影响,导致船舶底部陷入水中并形成损失的情况。 同时,船舶底板与水面摩擦,虽然尚未引发搁浅事件,但由此产生的损失同样属于座浅范围。 而船舶搁浅则是指船舶在行驶或系泊过程中遭遇突发状况,使得船底与海底或浅滩过于接近,以至于无法继续前行,只能维持静止或轻微晃动的状态,并且可能会导致船体受损或停驶超过12个小时。 船舶搁浅的成因往往源于船舶遭遇意外,例如船员操作失误、遭遇强风、海底地形变化等等,这些事故的发生原因具有较高的不可预测性。 相比之下,船舶座浅的原因主要来自于潮汐的变化或者装载不当,例如超载,因此这类事故的发生原因相对较为容易预见。 值得注意的是,两种事故发生前船舶的状态存在明显差异:在发生搁浅事故之前,船舶通常处于相对地面的运动状态,比如正在航行或者正在进行锚定作业。 而在发生座浅事故之前,船舶必定处于停泊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十四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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