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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生护士保险拒赔怎样处理
分类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涉及医疗行为的过程中,倘若医务工作者遇到或发现医疗事故的情况,他们应当立即将相关信息上报给所在科室的负责人。
科室负责人则须迅速且严谨地向其所属医疗机构内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门(兼职)的工作人员提交报告。
一旦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门(兼职)的工作人员接收到这一报告,他们便有责任立刻展开全面深入的调查和核实,确保所收集到的信息真实可靠,然后将这些调查结果实时地反馈给所在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并且告知患者关于此事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应的解释说明。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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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5:3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