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起诉你上征信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被提起诉讼并不直接涉及到个人征信问题,然而若在案件裁决之后,被告未能遵守法院指令履行应尽责任或是采用违法手段试图干扰和影响判决公正性的行为将会对其自身的征信记录产生负面影响。
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当被执行人未能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件所规定的义务,且具备相应的履行能力却故意拒绝履行该项义务,或者采取诸如伪造证据、实施暴力、威胁等不当手段来阻碍、反抗执行程序时,人民法院有权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中,并依法对其实施信用惩戒措施。 所谓“征信”,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有计划地收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并向社会公众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估、信用信息咨询等服务,从而协助客户准确判断、有效控制信用风险,实现科学化的信用管理活动。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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