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运车保险不赔全部费用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私人汽车进行商业经营活动时,如果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公司有责任对此承担法律责任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赔偿。
然而,这一切的前提条件是此次交通事故并非由于被保险人或受害者故意造成的损害后果。 为了能够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广大汽车消费群体应该保留与乘坐私家车有关的重要证据,例如索取驾驶员的个人名片等关键信息,或者在必要时迅速拨打由国家设立的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电话进行举报。 此外,针对私人汽车运营车辆的报废规定,其具体执行需要根据不同车型和运营类型的差异性进行区别对待,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处理可能出现的争议纠纷方面,消费者与经营者可以选择通过友好协商、调解、投诉、仲裁甚至诉讼等多元化的方式来解决涉及到消费者权益的各种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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