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担全部责任保险公司赔不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遇交通意外,若对方被认定为全责方,则需负责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在此过程中,保险公司将在其特定的赔偿额度内先行给予赔偿,而剩余部分将由肇事者自行承担。 然而,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受害方可申请并获得以下主要赔偿项目以及相应的赔偿标准: 1、医疗费用。 具体金额应依据医疗机构开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据,结合病历记录与诊断报告等相关证据予以确认。 2、误工费用。 该项费用的计算应基于受害人的误工时长及其收入水平进行综合评估。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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