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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公司医保该赔不赔
分类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规政策,基本医疗保险理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包括但不仅限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等方面的医疗支出,以及对于急诊、抢救的情况下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也全盘囊括在内。
然而,以下几种类型的医疗费用并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畴:
首先是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
其次是应当由第三方责任人承担的部分;
再次是应当由公共卫生部门承担的部分;
最后是在境外接受治疗时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当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方责任人承担,而第三方责任人却未能支付或无法确定其身份时,则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垫付。
在此之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享有向第三方责任人追偿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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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6: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