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能起诉伤者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制定和执行贷款贷款风险防范策略时,我们必须尊崇以下三大要素为重:
其一,尽职核实保证(即所谓的核保)过程,无疑是我们要特别关注并且高度重视的环节。 尽职核实保证的本质在于确认保证方作出的承诺确实源于其自身自愿行为,并且保证方的真实意愿得到了充分体现。 其二,对保证人偿还债务的能力进行全方位、科学严谨且深入细致的评估,这对于我们筛选出最适合的保证方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例如,我们可以优先考虑那些其经营领域或销售产品与借款人密切相关的企业作为保证人,或者选择在我行从未获得过任何贷款的企业作为保证人。 另外,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我们还可以进一步确保债务的按时履行,从而减轻银行面对风险的压力。 最后,贷后管理也不容忽视,这包括对贷款发放后的贷款方及保证方进行严密的追踪、审查、管理和监控。 贷款人应当关注并严格控制保证人所承担的保证总额度,同时对保证企业的运营状况、财务状况等进行实时跟踪和监测。 此外,如果贷款人和借款人需要对借款协议内容进行任何修改,务必征得保证人的明确书面同意,以免保证方以缺乏知情权为由拒绝履行担保义务。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