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全责还需要打官司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保护贷款免受潜在风险影响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强调整体考虑以下三大要素:
首先,尽职核实保证,这也被称之为核保,是我们在保障操作中有必要给予最高优先级的环节。 它的目标在于确定保证人向银行做出的承诺是否源自于本身愿意承担责任的真实意愿,同时确保保证人的承诺并非虚假之词。 其次,全面而深入地研究保证人的偿债能力,这对于我们筛选出最适合的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支持至关重要。 例如,我们可以选择那些其经营领域或销售产品与借款人密切相关的企业作为保证人,或者选择在本行从未有过贷款记录的企业作为保证人。 此外,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我们还可以进一步确保债务的按时偿还,从而减轻银行面对风险时的负担。 最后,贷后管理也是不容忽视的一环,这包括了对贷款发放后的贷款方及保证方进行严密的追踪、审查、管理和监控的全流程工作。 贷款人应当关注并严格控制保证人所承担的保证总额度,同时对保证企业的运营状况、财务状况等进行实时跟踪和监测。 另外,如果贷款人和借款人需要对借款协议内容进行任何修改,必须得到保证人的明确书面同意,以避免保证方以缺乏知情权为由拒绝履行担保义务。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