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不赔三者怎么办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责任明确的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部分,应由过错方依据其各自的过失程度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若机动车碰撞事件导致人身财产损失,且责任归属于该机动车,首先应由统一负责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如仍有不足,则由负责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若机动车未投保商业保险,则由侵权责任人全权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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