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代理人员怎么起诉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撰写起诉状时,应先详细说明原被告双方之基础资料,此后明确描述诉讼请求,以及将事件的来龙去脉详尽阐述;
(2)备妥起诉状,依据被告方的人数提交相应份数为副本,连同证据原件与复印本,前往所在地司法机关的立案庭申请立案手续; (3)在获得立案许可之后,当地法院将会向被告发放起诉状,同时也会向原告发出举证通知。 原告在向各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之时,需按照被告的人数提出相应份数的副本。 若书写起诉状确实存在困难,可选择以口头方式进行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录在案,并向对方当事人予以告知。 对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纠纷,如具备调解可能,则优先进行调解,但当事各方若表示拒绝,则方可放弃调解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确保当事人依法享有其起诉权。 对于符合相关规定的起诉,必须予以受理。 对于符合起诉条件者,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立案手续,并通知当事人; 若不符合起诉条件,则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定书,宣布不予受理; 对于裁定结果不满的原告,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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