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寿保险赔不赔意外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人身保险与意外保险乃两种性质截然不同之保险产品,其赔付方法及涵盖范畴皆有差异之处。
人身保险乃是一款专门针对被保险人于遭遇意外事故、罹患疾病乃至不幸离世等状况下,提供经济补偿之保险方案。 通常情况下,人身保险会在被保险人身故或者依照合同约定年限期满之后,向受益人或是被保险人本尊支付一笔相应额度的理赔款项。 依据各类人身保险计划的具体差异,理赔款项的领取方式或为一次性付出,或可分为多个周期分期支付,亦或采取定期定额支付方式,最终均需依照保险合同条款予以明确。 至于意外保险,则主要针对因意外事故引发的身体损伤或身故情况进行理赔。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遭受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导致身体受伤甚至直接离世,那么意外保险将根据合同协议向被保险人或其指定的受益人支付相应额度的理赔款项。 理赔方式同样可能采用一次性支付,亦有可能依照合同约定定时定额支付。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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