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衡水保险拒赔如何维权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保险公司拒绝进行赔付,投保方(即被保险人)可采取如下措施以保护其权益:
首先,务必详细解读保险合约中的各项条款,确保保险公司所提出的拒赔理由已在合同中有明确体现; 其次,可以尝试与保险公司进行深入的商议交流,以便更全面地理解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具体缘由及其依据,并适时展示相关证据以证实索赔要求的正当性与合理程度; 此外,投保方还可以选择向保险公司的监管部门或保险行业协会进行投诉,以此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后,若上述途径均未能有效解决问题,投保方可考虑诉诸法律手段,通过提起诉讼来强制保险公司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