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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意外保险不赔第三方吗
分类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解答
律师解析:
风险规避体系中的意外伤害保险,其主要功能在于为受保护的个体提供对于可能发生的,由于意想不到的情况或行为所导致的医疗费用、伤残后果以及死亡事件等方面的经济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事故存在第三方责任人,且该责任人并非与受保人串谋策划或者故意导致事故发生,那么保险公司便需依照合同约定,对受保人进行相应的理赔处理。
关于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途径,消费者可选择前往各大专业保险公司的销售柜台进行现场咨询及购买;
亦或是通过第三方网络保险平台进行在线投保;
还可以寻求具有资质认证的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帮助,进行投保操作;
甚至也可以通过具有资质认证的代理机构进行投保。
另外,依据保险期限的长短,意外伤害保险可细分为极短期、一年期以及多年期等多个类别。
在选择适合自身需求的意外伤害保险产品时,消费者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仔细研读保险条款,以确保充分理解保险保障的具体内容及其适用范围和限制条件。
同时,消费者还需关注保险公司及代理人的资质认证情况,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欺诈行为和虚假宣传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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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8: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