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不赔车损费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车损险不予提供保障的情形包括以下各项:
1、利用被保险车辆从事非法活动的行为; 2、当驾驶员处于饮用烈酒、吸食毒品或正在进行毒品注射的状态中时,或者是在服用麻醉剂之后驾驶保险车辆的情况; 3、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以及政府征用等情况; 4、当保险车辆参加比赛、测试,或者是在营业性维修场所进行修理、保养期间; 5、保险车辆发生事故后逃逸的情况; 6、驾驶员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况: 1、没有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的车辆与驾驶证上所注明的准驾车型不符; 2、使用各类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驾驶员没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操作证; 3、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的行为; 4、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员没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5、非被保险人授权的驾驶员擅自使用保险车辆; 6、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对于保险车辆的以下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将不予承担赔偿责任: (1)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2)由于市场价格变动导致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发的损失; (3)车辆标准配置之外,未投保的新增设备的损失; (4)在淹没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者是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就启动车辆,从而导致发动机损坏的情况; (5)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天窗及倒车镜单独破损; (6)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7)自燃以及无法查明原因的火灾造成的损失; 自燃是指由于本车电器、电路、供油系统出现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引发的火灾燃烧现象。 (8)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仍然继续使用,从而导致损失扩大的部分; (9)因污染(包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10)被保险人或驾驶员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11)保险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 (12)摩托车停放期间因翻倒造成的损失; (13)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的情况。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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