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汽车保险理赔范畴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类:
(一)对受损车辆进行修缮所需支付的相关费用,以及因车辆受损而导致车上所搭载的财物损失和相关救援费用;
(二)如果受损车辆无法修复或灭失,则需赔偿车主在交通事故发生当时购买同款车型的替代品所需支付的金额,此数额应当相当于该车辆原有的市场价值;
(三)对于依法运营并且以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为主要业务的车辆,若由于交通事故导致其无法正常开展相应的经营活动,由此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也应予以赔偿;
(四)对于非经营性质的车辆,若由于交通事故导致其无法继续使用,由此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亦应得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