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寿保险合同日期纠纷什么时候起诉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就保险合同纠纷之事宜,法律赋予了当事人三年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此仅从权利人明悉或应当已知晓其权益遭受侵害以及义务人开始起算。
针对此类争议,当事人应向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递交诉讼申请时,需按照被告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起诉状。 起诉状中须详细陈述以下事项:原告与被告双方的基本身份情况; 请求终止合同效力及其他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所依据的事实依据及合理性解释; 以及支持诉求所需的相关证据及其来源,同时还需注明证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信息。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原告必须是与案件具有直接利益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 其次,必须有明确的被告方; 再次,必须具备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依据、理由阐述; 最后,该案件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畴且受诉人民法院拥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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