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速发生车祸保险拒赔如何起诉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保险公司对于理赔事宜作出了不合理的决定,申请人、被保人和受益人均应该严格依照以下程序,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首先,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之内提起诉讼(民事诉讼的有效期通常是三年,从申请人知晓或应当知晓其权益受损及责任人之日开始计算); 其次,应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合同纠纷的诉讼,应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最后,需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起诉状,并按照被告的数量提供相应的副本。 在起诉状中,需要明确记载以下各项内容: (1)原告的基本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以及法人的名称、住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 (2)被告的基本信息(如保险公司的名称、住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 (3)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例如要求重新进行理赔或者补充赔偿等。 事实与理由部分应依据详细的内容如实填写); (4)相关的证据以及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证据可以包括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多种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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