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保险不赔偿有法律依据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以下五种条件下,保险公司将有权利拒绝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与理赔义务:
1、保险事故并不属于保险合同所规定的保障范畴之内; 2、保险合同生效后设立的等待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即便被保险人由于该事故遭受了损失,保险公司亦有权不予赔偿; 3、保险合同中明确列明的免除责任事项; 4、投保人未能按照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保险费用; 5、若投保人系自杀身故或者故意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导致自身伤亡,则保险公司同样有权拒绝承担相关的保险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三条
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