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商业保险不理赔如何申请仲裁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提交仲裁申请文件:若需要启动仲裁程序,必须递交一份清晰详尽的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相应份数副本以便于后续审查工作的开展。
2.仲裁受理流程概述: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之内,仲裁委员会将会严格审查其适当性并作出是否接受该申请的决定。 若仲裁委员会决定接受申请,则应在作出决定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包括申诉书副本在内的相关材料发送至被申请人手中。 反之,若仲裁委员会决定不接受申请,亦会详细阐述其具体原因。 3.开庭审理相关事宜:仲裁庭应当提前五日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关于开庭日期及地点的书面通知。 若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席或未经仲裁庭许可擅自离场,仅对申请人视为撤回申请,但对于被申请人,仲裁庭可能会考虑作出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程序介绍:仲裁庭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应优先尝试调解,以便在充分了解事实真相的前提下,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共识。 若调解成功并达成合意,仲裁庭将根据该合意内容起草调解书。 自送达至当事人之日起,调解书便具有法律约束力; 若调解未能取得一致意见,仲裁庭将立即作出裁决。 5.仲裁裁决流程详解:仲裁庭针对劳动争议案件所作的裁决,应在劳动仲裁委员会正式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如因案情特殊导致期限延长,需经过正式审批后方能延期,同时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方当事人,且延期时间不得超过十五个工作日。 裁决结果公布后,仲裁庭应制作仲裁书并送达给双方当事人。 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结果持有异议,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逾期未提出上诉,则裁决书即时生效。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保险纠纷应当通过仲裁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协议,选择仲裁解决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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