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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没有理赔怎么起诉
分类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解答
律师解析:
若保险公司对赔偿结果的处理不合乎情理,作为投保方、被保险人或受益者,您应严格遵循以下相关规定,向有权限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首先,必须确保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有效期之内进行起诉(通常情况下,民事诉讼的有效期为三年,自权益受到侵害以及责任承担者已知晓或理应知晓该事件开始算起);
其次,须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涉及到合同纠纷的案件,应在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相应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最后,需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起诉状,同时按照被告的数量提供相应份数的副本。
在起诉状中,需要明确记载以下各项事宜:
(1)原告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所在单位、居住地址及联系方式等);
(2)被告的基本信息(如保险公司的名称、所在地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
(3)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支持该请求的事实与理由(例如要求重新进行理赔或者补充赔偿等。
事实与理由部分应依据实际情况详细填写);
(4)相关的证据及其来源,以及证人的姓名和居住地址(证据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鉴定意见以及勘验笔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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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1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