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客户和保险员产生纠纷去哪里起诉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因保险合同产生的争议提起诉讼时,由被告的主要居住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决。
与此同时,《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明确指出,若根据财产保险合同产生的争议引发了诉讼,且保险标的物为运输工具或者正在运输途中的货物,这类案件则可交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以及保险事故发生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来管辖处理。 至于因人身保险合同所引发的诉讼,则可以由被保险人的主要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因此,在涉及到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纠纷中,既可以选择由保险公司的主要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也可以选择由被保险人的主要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来负责该案的裁决工作。 而在财产保险合同引发的争议中,除了上述提到的保险公司主要居住地和被保险人主要居住地之外,还需要考虑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以及保险事故发生地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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