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车超载保险不理赔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大部分保险公司会对超载车辆拒绝赔偿,然而并非全部如此。
首先,对于某些险种来说,尽管免责条款中并未明确指出超载应不予理赔,但在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却有权利据此情形拒绝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对于车上人员责任险而言,当诸如长途客车、私人轿车等车辆在超载行驶状态下不幸遭遇事故时,保险公司便具备拒绝对其进行赔偿的合法依据。这是由于在提前投保时,车上人员责任险的相关规定已就核载人数作出明确限定,一旦超出该范围,保险公司即有权拒绝承保并为之负责。 其次,为了有效规避类似争端的发生,一些保险公司选择采取更为细致入微的条款制定策略,明确声明若出现超载现象则将予以拒赔,或者设定一定比例的免赔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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