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拒赔能要求赔偿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需根据保险合同具体条款的约定进行研判,若其满足理赔之必要条件,则可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之申请。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后,依照保险合同规定之要求,向保险人申请索偿或领取保险金额时,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均应对保险人展示并提供他们能够提供的所有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相关的证明文件及资料。倘若保险人依据合同约定,认为相关的证明文件及资料并不完备,应立即一次性地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补充提供。当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关于赔偿或领取保险金额的申请后,应尽快展开核定工作;若情况较为复杂,则应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除非合同另有特别约定。保险人在完成核定工作后,应将核定结果告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如认定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之内,则应在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就赔偿或领取保险金额达成协议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履行赔偿或发放保险金额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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